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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5日至9日理監事至日本參訪交流婦幼衛生業務

為聯結婦幼衛生相關業務觸角國際,瞭解社會脈動,本會安排理監事一行14人至日本參訪交流婦幼衛生業務

參訪日期:112年12月5至9日

參訪單位一:日本京都府-健康福祉部家庭支援中心

參訪目的:

1.交流有關日本遭受家庭暴力之母親與兒童可受到之保護措施與法律知識。

2.參訪提供家庭暴力受害者之庇護所與警力措施。

3.參訪提供家庭暴力受害者之心理諮商服務。

4.為支持受害者重新融入社會並安心就業所提供之職業培訓與就業輔導。

     日本社會數位化趨勢、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問題也成為新挑戰,兒童在虛擬環境中的成長使得法律需要更多關注在線環境中的兒童權益和安全。兒童福祉的需求逐漸擴大,法律需適應社會結構的變化。兒童福祉法於1953年制定,確保兒童的基本權益,包括生存權、受保護權等。1971年進行修正,強調預防虐待和早期的介入干涉預防。於這時期兒童之家等機構的成立與補助增加。1990年著重特殊兒童的權益。加強對身心障礙兒童的支援與教育。2000年後進⼀步強調虐待防範、家庭支援、兒童參與權。法律修正後更加注重社會全體的責任,確保兒童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成長。

經由這次日本京都府健康福祉部家庭支援中心的參訪得知日本京都府對兒童福祉的長期承諾:

1.從法律中保障兒童的基本權益,確保他們在身心上的健康發展。建立⼀個支持兒童全面成長的社會環境。

2.強調家庭環境對兒童成長的影響,提倡創建穩定、支持性的家庭環境。

3.鼓勵提供家庭支援服務,以協助家長應對育兒壓力,促進家庭穩定。

4.提供免費或補助的教育,確保所有兒童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機會。

5.提供免費或補助的醫療服務,保障兒童身體健康。

6.提供心理諮詢等支援服務,以應對兒童⼼理健康需求。

7.設立專門機構,負責預防、發現和處理兒童虐待案件。

8.推動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對兒童虐待的認識,鼓勵報告疑似虐待案例。

隨著社會需求和理念的演變,兒童福祉法持續發展以確保兒童權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和促進。


參訪單位二:社會福祉法人桑之實園福祉會

參訪目的:

1.日本公私立幼兒園與保育園的差別

2.保育園的目的

3.保育園的任務與作用

    2007年5月1日開設,內托兒設施的使命在於培養具有生存能力的幼兒,讓幼兒和家長都能安心生活。在介護和護理相關等女性職員主導的工作環境中,因結婚、懷孕、育兒等原因而辭職的職員居多。開設的主因是建立⼀個職員可以安心就業的環境,並提供職員福利方便育兒的需求,設施得以開設。該設施接受2個月以上的嬰兒至學齡前兒童,主要在培養孩子們自由發展的環境中擁有健康的心智和身體成長。重視每個幼兒的個性,透過實際活動培養「溝通能力」和「自主學習思考能力」由於費用低廉且提供育兒津貼,減輕了家長的負擔。以致成為一所能夠促進兒童全方位發展的學校。


赴日參訪心得

1.協會由理事長帶領14位理監事參訪京都府之健康福祉部家庭支援中心,由京都府參事親自接待講解,並由導遊及其中國籍日本同學翻譯說明。礙於受虐婦女收容處所受嚴謹保護,無法實地參訪,僅能透過參事及翻譯人員說明,然其流程與台灣做法相近,至於實施過程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無法得知。但此次參訪,其過程需無邦交國家官方機構交涉,得以成行實屬不易亦難得。

2.桑の實園福祉會事業所之托兒設施完善妥適,費用屬一般性收費,其規劃非常完整溫馨,實地參訪受益良多。

3.此次安排之導遊為旅日台人,本身於日本學習社會福利,參訪途中常以台灣制度與日本實施方式做比較,並說明日本政府政策及國情與台灣不同之處,詳實介紹令參訪理監事讚嘆有加。

4.此次赴日參訪得以成行,感謝周常監及旅行社,也謝謝柯監事分攤隨行會務人員角色處理相關旅遊雜務,感謝所有理監事提供伴手禮並分攤處理參訪贈送參訪單位紀念品,這是一次收穫豐富的學習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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